Case study: 樣本數要多大?

我自己的論文雖然是用mixed-methods approach,但我不是case study的專家。如果說得不正確,歡迎指正。

在上case study的課程時,有一個大家常問的問題:作case study需要多少受試者?樣本數要多大?

這個問題,其實沒有固定答案。作case study,你的樣本可以是1個人,也可以有二十個人,端看你怎麼選擇你的樣本,你想回答什麼樣的研究問題。如果你想知道更多質化研究如何選擇樣本,可以參考前文:質化研究樣本的選擇

在這裡,我得引用Case study reserach  (中譯本:個案研究法) 裡面的說法。在第一章的部分,作者 Yin 就提到了variations within case studies as a research method,開頭第一句話就說:

“Yes, case study research includes both single- and multiple-case studies.”

你可以針對一個人作深入的研究,也可以針對幾個人作研究,找出這些人相同/相異之處進行比較。

Case Study Research: Design and Methods (Applied Social Research Methods)

所以重點不是你的樣本數要有多少,而是:你的樣本是否能支持你回答你的研究問題。

具體說一個例子,讓大家了解。我認識一個教授,他的博士論文採用case study approach,針對三個個案進行分析。他搜集資料的方法是用ethonography (民族誌),追蹤這些使用者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,進行多次訪談與觀察。

他的博士論文,因為資料量太多,最後只針對一個個案進行分析。你說他寫得不好嗎?他的博士論文沒多久就出版成書了,而且一畢業就找到工作,現在拿到tenure了。

你可能還會好奇:那一個個案能寫多少paper?我可以告訴你:這位教授用這個個案的資料,發表超過十五篇以上的期刊與專書文章。

所以還是老話一句:樣本數並不重要,而是這些資料是否能支持你回答你的研究問題。

參考文獻

Yin, R. K. (2009). Case study research: Design and methods (4th ed.). Thousand Oaks, CA: Sage.

標籤: